符合铟、钼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企业名单的公示

根据商务部2007年第89号公告(《铟、钼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和申报程序》)的要求,经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复审,商务部初步审定了符合铟、钼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的出口企业名单(见附件)。现将企业名单上网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12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达商务部外贸司。

联系单位:外贸司 工业品出口处
电话:010-65197417 传真:010-65197434
邮箱:zhangning@mofcom.gov.cn

附件:符合铟、钼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的出口企业名单

对外贸易司
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

附件:符合铟、钼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的出口企业名单

1、株洲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(铟)
2、成都目缘科技有限公司
3、哈尔滨松江铜业(集团)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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